题目:医疗设备使用和保管制度
编号ME-033
颁布部门办公室
首次发布日期 2022.8
批准人王卡琳
修订日期
1. 医疗仪器设备除按一般财产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外,统一编制固定资产登记卡片载入设备管理册,注明财产编号、生产厂商、规格、型号、购入日期、 单价等项目。
2. 精密、贵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共网订出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及保养制度。
3.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操作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技术培训,严 格遵守。
4.对未交付使用或暂未正式投入使用的设备,要根据设备的性能特点妥善进
行保管并做好防尘、防潮工作。
4. 使用部门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和各种卫生材料的性能、参数与采购计划或标书不符合或存在严重缺陷时,应及时报告,知情不报者追究其相应责任。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3-27 16:41 作者:黄琳